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1年8月2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8月2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2005年2月25日由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