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从事土地价格评估的机构,应当持有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的土地估价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