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木兰溪流域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