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山体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