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教育条例第十条有效实行汉语授课加授本民族语文教学的学校,班额和教职工编制按照上级国家机关规定适当放宽。自治县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对民族学校应适当增加数额。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