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类服务机构等,应当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