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