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和志愿者开展旅游公益活动,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