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条有效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油污流溢和废弃物向外散落。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