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建立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依法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