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数字乡村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鼓励支持对乡村特色农产品、自然风貌等的网络推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