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三十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提升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支持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创作,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日民俗活动,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渠道,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