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符合相关条件的车站、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商业区、重要的公共设施、交通枢纽、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鼓励在人员密集场所根据需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自动体外除颤仪等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