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制度,定期表彰文明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建设文明城市。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