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优化人文环境第五十七条有效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失信惩戒的,应当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