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第四十二条有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负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