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四十八条有效污水处理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并保存台账,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单位将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处置的,应当与被委托单位约定双方的污染防治责任。 污泥用于土壤改良的,改良后的土壤应当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禁止用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的方式对污泥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