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