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有效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用途,并不得擅自分割其产权。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