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第六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开展询问或者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