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十条有效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市财政评审机构的评审结论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