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四十六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保证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为工程提供担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