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第十二条有效市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概算的申报条件、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