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按规定配建停车诱导设施并接入智慧停车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