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文明整洁的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