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向馆藏机构移交、捐赠、寄存徽州文书档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