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严禁非法出卖、赠送徽州文书档案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重点保护目录内的徽州文书档案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原所有权人或者保管人应当在变更所有权后,向当地档案主管部门提供变更目录、履行备案手续。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