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各类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馆藏机构开展徽州文书档案利用工作,可以以数字化副本、缩微品、复制品代替原件。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