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档案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徽州文书档案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