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四章 产业创新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布局量子信息、生物制造、先进核能、下一代人工智能、分布式能源、类脑科学、质子医疗装备、新一代半导体、精准医疗、超导技术等未来产业,加快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市场应用、产业链构建协同推进。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