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有效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制定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已建成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依照建设时的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予以认定。违法建筑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筑的继续状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