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省、州(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向下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委派统计检查特派员。统计检查特派员代表委派机关行使统计检查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