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动植物应当依法保护。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不得采集动植物标本、进行娱乐表演等活动,不得将外来物种引入风景名胜区。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