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道路货物运输第二十四条有效禁止使用罐式专用车辆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禁止使用运输有毒有害物品及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和罐式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