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指引和更新行动计划第十五条有效物业权利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更新建议。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对更新建议进行归类和研究,并作为确定更新区域、编制更新行动计划的重要参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