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城市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城市景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