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脱胎漆器技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名艺人的认定、评审工作,鼓励脱胎漆器从艺人员参加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对技艺精湛的脱胎漆器从艺人员进行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授予脱胎漆器传统工艺传承名匠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