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尊重、保护和传承蒙古族的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技术技艺、文学艺术、节日风俗等。鼓励蒙古族干部、群众在民族重大节庆日及重要场合穿着本民族服饰。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