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业主大会通过决议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后拒不退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列入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