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房屋装修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登记,物业服务企业需将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装修人。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装修人应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物业服务企业应为房屋装修人的装饰装修活动提供方便,或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对业户装修工程和公用设施使用提供服务、指导,不得有垄断装修市场和乱收费行为。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