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县城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县城区域外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执行。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