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坚持停车治理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相结合,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交通资源,提高公共交通运力和效率,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缓机动车停车压力。

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