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村庄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修改。

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