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考核制度,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