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