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