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有效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