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十一条有效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阶段。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