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禁止在机动车道内从事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禁止行人翻越道路分隔栏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