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禁止在机动车道内从事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禁止行人翻越道路分隔栏杆。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