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犬只及其它宠物的管理,定期组织公安、畜牧、卫生等部门对无证的犬只进行清理。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宠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